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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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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2008-06-04 00:00 jiaoxue58763 

资格审核[2008]第17号

各教学学院:

为了做好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本科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一)学生在规定的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毕业证书,否则获得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有返校补考的机会,成绩合格后,教务处予以补办毕业证书。

(二)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时间应在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

1.各教学学院要认真核对《2008届毕结业生“数据核对”花名册》里关于学生所有信息字段和照片的内容。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打印,都将以《花名册》里学生信息和照片为准。目前这一工作中的学生信息核查已经结束。照片信息已经下发给各教学学学院,凡照片信息有误的学生尽快到教务处210进行核实更正。

2.认真核对5月上旬的毕业生高挂补考成绩以及返校生补考成绩是否已全部录入教务系统;

3.本专科毕业生成绩核查:

(1)各教学学院将教务系统中的成绩通知学生本人,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填写《晋中学院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通过审核者)》(见附件一);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晋中学院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暂缓毕业者)》(见附件二)。

(2)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提出更正。核实和更正程序为:各教学学院通知学生通过教务处网站中的“信息查询”->“成绩查询”,录入学生本人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和学号一致),进入以后点击“学生成绩”->“查询成绩”,检索“入学以来”所有成绩。毕业生如果发现成绩存在问题,先由毕业生本人提出更正成绩的申请,交所在学院并在学院有关领导的监督下核对,确因有误学院需向教务处写明事故原因、责任人、应取得成绩等情况并加盖本学院公章,送到教务处205室,经教务处鉴定确认后对成绩进行更正。

4.审核时间:2008年6月15日前,各教学学院将上面两个《审核表》交教务处205室。

5.按照本学院实际毕业人数领取《晋中学院学生成绩表》专用纸。打印学生成绩,加盖教学学院公章后,于2008年6月23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装入学生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暂缓毕业者)不打印成绩。

(三)教务处将各教学学院报回的上列两类表格进行认真核实,如出现问题,将同教学学院协商汇总核实后一并返回各教学学院一份。

(四)学生在校期间,凡有学籍异动,如留级、降级、休学、复学(包括退伍复习)、转学、转专业、更改姓名等情况要在学籍变动栏内注明并写明异动时间。

(五)凡在校学习期间更改姓名者,需提供身份证、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由各教学学院予以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六)凡在校外借读者,成绩单应由借读校教务处和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并加盖我校教务处公章方能入档。

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一)各教学学院认真审核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各教学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实习总结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答辩,并于2008年6月13日前,按要求将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成绩录入教务处成绩管理系统。

(二)学位资格的初审时间应在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晋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规定进行审核。

2.凡符合《细则》中第八条和第九条学位授予条件的,要认真填写《晋中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见附件三);

3.凡符合《细则》中第十一条的,需在《晋中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并认真填写《晋中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见附件四):

(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2)因学习成绩原因曾有留降级经历或退学试读后恢复学籍者;

(3)在校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一年以上(含一年)处分者;

(4)所修课程补考累计有四门以上(含四门)或六门次以上(含六门)者;专升本学生所修课程补考累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或四门次以上(含四门)者;

(5)因考试作弊或其它学术上弄虚作假行为而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6)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

5.2008年6月20日前由各教学学院提出本教学学院拟授予和拟不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经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分委会主任签字,并于2008年6月21日前报回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204室)。

我校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与不授将于6月下旬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予以审定并按有关规定颁布。

三、表格上报形式

毕业资格审核表及学位资格审核表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回。

毕业生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实效强的工作,请各教学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逐一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确保公正、公平,切实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1.《晋中学院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通过审核者)》

2.《晋中学院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暂缓毕业者)》

3.《晋中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

4.《晋中学院2008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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