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深入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进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学校教学、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重要反映。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有特色、高质量教材,特制定晋中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
一、教材建设基金的来源
教材建设基金由两部分组成:
1.学校教材建设专项拨款;
2.由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的教材销售后所得资金纳入基金滚动发展。
二、教材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
1.教材的编写、评审和出版资助;
2.各级优秀教材评审及奖励;
3.开展教材建设研究的活动经费。
三、申请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条件
1.申请教材建设基金资助教材的主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高级职称;②具备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且必须担任过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者(系列教材还要有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小组);③承担过各级各类研究课题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三篇及以上的相关学术论文(须是第一作者)。
2.申请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出版的教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建设教材;②属于学校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反映教学改革先进成果的教材;③经专家评审认为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创新性或属填补国内空白的教材;④为解决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所编写的相关教材;⑤在教学使用中反映良好,需要再版修订的教材;⑥在教材评奖中获得一等奖的教材或讲义。
3.申报教材建设的人员在资助教材未出版之前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建设教材。
四、教材建设基金的申报程序
1.学校每年在3月、10月组织两次教材建设基金申报立项工作。
2.各教学学院在结合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的基础组织申报。
3.以主编为申报人填写《晋中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连同拟出版教材的大纲或教材稿提交所在学院。
4.学院聘请两名同行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对申报的教材稿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5.学院对申报的教材提出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五、教材建设基金的评审程序
1.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的申报材料,并提请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查。
2.教材建设委员会对已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申报人到会答辩或组织调查、核实材料。
3.教材建设委员会在认真评审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
六、教材建设基金的资助金额
1.教材建设基金的资助分为教材编写资助和教材出版资助。
2.已立项的国家级教材和省部级教材,编写资助金额为100元/万字,最高不超过5000元。
3.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立项编写的各类教材,资助金额为60元/万字,最高不超过3000元。
4.已立项的国家级或省部级教材,对未获得经费资助的教材建设项目,学校予以出版资助,资助金额为所需出版费的80%;对已获得经费资助的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度以弥补出版费用不足为原则,资助金额为所需出版费不足部分的80%。
5.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立项,且已被出版社列入出版计划的各类教材,学校予以出版资助,资助金额为所需出版费的80%。
七、教材建设基金的管理
1.学校在计财处设立教材建设基金专款账户,专款专用。
2.教材建设基金由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3.获得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教材,须按我校资助教材要求的文字和格式出版。
4.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凭发票到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履行手续。
5.被确立为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不能按规定完成教材编写、出版任务者,五年内不得申请使用教材建设基金。